《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加强政策创制,完善服务设施,扩大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了具有宁波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和发展模式。10月31日,裘东耀市长在全市贯彻《条例》暨养老服务民生实事项目现场推进会上,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11月7日,市人大专项督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成效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1、健全服务工作机制
制定出台贯彻《条例》1+12系列配套政策,编制了2018—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确定了“8大工程20个重点项目”的三年攻坚任务。
2、健全服务设施基础
目前,全市已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032个,其中,街道(镇乡)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5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2927个,覆盖94%的城乡社区,并在部分街道和中心镇配建了 63个具有全托、日托、康复护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嵌入式老年护理照料中心。
3、扩大服务受益面
截至10月底,政府已为符合条件的24.44万老年人免费投保老年人意外险966万元,老年助餐服务已覆盖2280个城乡社区,2830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签约医养结合服务,并对1059户低保、低保边缘老年人家庭生活设施实施无障碍改造。
4、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全市a级及以上等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430个,占中心(站)总数的80%,其中,aaa级178个;今年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约5000人次,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上岗培训率达到96%。今年10月底,我市3位养老护理员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2 人荣获一等奖、1人荣获二等奖。此外,94%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参加了政策性综合保险,增强了服务机构抗风险能力。
5、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参与度
634个政府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通过委托管理、项目外包等方式交由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运营。2900多个社区(村)建立了“以老助老”志愿服务队伍,有4.6万多名低龄健康老年人结对帮扶6万多名高龄、病残老年人。
2019年
我市还将新建30个街道(乡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77个街道(乡镇)“爱心车轮食堂”老年助餐服务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截至10月底,已新建22个街道(乡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其余8个也即将建成。77个街道(乡镇)均已完成配套老年厨房建设,市民政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全市统一的老年送餐车,目前77辆送餐车已全部到位,近期将陆续分配到相关街道(乡镇)开展老年送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