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民之大事!12月19日,《武进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召开,解读文件,并进行了记者提问。副区长张小虎参加会议。
武进区是较早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地区之一,老龄化程度已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呈现出人口老龄化速度快、空巢独居老人多的发展趋势。截至9月,全区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5.1万人,占总人口的25.3%,65周岁及以上13.2万人,占总人口的13.4%,远高国际老龄化标准。
政策解读
★ 此次出台的办法,服务对象为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均在武进、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精神关爱、健康以及其他上门助老服务。
★ 服务标准方面,区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估等级后确定可享受的服务标准。援助对象评估为0级(能力完好)、1级(轻度失能)和2级(中度失能)的,享受不超过200元/人·月的服务;评估为3级(重度失能)的,享受不超过300元/人·月的服务。80—89周岁的老人,享受不超过60元/人·月的服务。
据了解,
居家养老服务在武进区全面铺开后,
预计有3万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受益,
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目前,武进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已经进入招投标阶段,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商后,由服务商开发建设运行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并对现有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上门走访,制定一套精准化、个性化、高质量的服务包,具体实施将在购买服务工作完成后。届时,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将按照评估等级确定服务标准,享受相应的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