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颐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颐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发展银发经济,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全力打造“常有颐养”民生名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式、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构建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人人享有,引导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养老服务,全面建成“一刻钟”幸福养老服务圈,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养老服务监管更加有力,养老事业产业融合发展,老龄友好型社会建设可观可感。
2024年底前,着力完善“常有颐养”政策体系,推动扩面提质、标准规范。推动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科学规划养老设施空间布局,整合发布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服务清单,完善老年助餐补贴政策和管理规范,谋划发展银发经济。市场化推动1万户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
2025年底前,着力优化“常有颐养”服务供给,通过政府、企业、社会多方投入,培育服务主体,提升服务质量。整合高龄老年人服务队伍,全面推行家庭养老照护服务。紧贴老年人实际需求,做优社区老年助餐、适老化改造、医养融合等服务。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建成200个家庭医生工作室和1400张家庭病床。切实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职业技能素养,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80%。全面建立社区银发顾问制度。
2026年底前,着力打造“常有颐养”系列品牌,形成一批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典型示范案例和服务模式,培育一批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0个,建成一批高质量适老化改造场景应用展示区域,培育社区银发顾问1000名,提升“颐养安居”老年生活品质。选树一批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企业,打造“幸福‘食’光”品牌。推动银发经济康养产业取得新进展,争取培育1-2家老年用品领域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持续擦亮“康养常州”金字招牌。
二、重点任务(一)居家社区养老供给优化行动
1. 构建完善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体系。坚持兜底保障和优质普惠相结合,促进资源整合和政策衔接,全面形成有效衔接、联动整合的专业化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体系。全面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经济状况老年人分类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对高龄、失能、空巢独居、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重点完善高龄老年人综合服务体系。2024年,整合发布常州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服务清单。2025年,在为高龄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行高龄轻度失能老年人体征监测、居家保健、应急响应等家庭养老照护服务。2026年,依托全市养老信息平台和社区银发顾问团队力量,加强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与长期护理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的协作联动,“一人一档一策”为高龄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2. 全面推动适老化改造。推动老年人家庭居室和社区公共环境的适老化改造,全面提升居家养老安全性。坚持“一户一案一策”的原则,完善改造评估机制,对高龄、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实行分层分类精准补贴。强化市场供给,聚焦家庭环境无障碍改造、智能技术应用和老年用品配置等内容,积极支持企业加强产品研发设计和实际应用。鼓励房地产企业在设计、建设、装修房屋过程中融入适老化元素,为有需求的购房者提供适老化“精装包”。广泛发掘需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普及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老年人防跌倒等居家养老安全性的作用。2024年公开家庭适老化改造产品清单,为1万户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到2026年底前,引导支持各辖市(区)、镇(街道)运用现有资源,打造一批高质量适老化改造场景应用展示区域,方便老年人就近体验,引导广大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社区整体公共环境的无障碍适老化改造,2024-2025年,改造老旧小区51个,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3. 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持续发展。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盘活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根据老年人口集聚程度、老年人助餐实际需求等,因地制宜设置助餐服务点位,2024-2026年,全市新增助餐点165个,提升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推进智慧助餐服务,2024年完成市级老年助餐服务平台建设,2025年绘制全市老年助餐服务点位地图,链接微信小程序和“我的常州”APP,便于老年人及家属就近就便选择助餐点位接受服务。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标准化建设,2024年出台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专家和热心市民作用,畅通评价反馈渠道,优化老年助餐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为周边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因地制宜探索流动餐车、预约下单、与互联网电商送餐平台联合,提升助餐服务覆盖面和便利度。大力支持连锁化运营,按照服务规模、服务质量等要求对企业予以奖补,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4. 丰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配置和运行能力,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2024年,出台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估标准,到2026年,评定100家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引导培育为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运营,提高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效率。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与邻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功能融合互通,增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中的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在鼓励推广新技术、新方式的同时,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模式,为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到2026年底前,建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机构养老规范提升行动
5. 提升养老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综合运用等级评定、智慧管理等方式,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从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服务四个方面对养老机构进行全方位评定,将等级评定与运营补贴相挂钩作为激励手段,促进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双提升。2024-2026年,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率分别达90%、93%、95%。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专业照护人员和专业设施的优势,承接运营周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机构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在养老机构推广集成应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建成5家智慧养老院,切实提升养老机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6. 增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功能。着力补齐农村地区养老服务短板,加强辖市(区)、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辖市区一级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资源,到2026年,全市所有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均评定为二级以上等级。在满足辐射区域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机构富余床位、公共活动场所和设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上门、康复辅具租赁、护理技能培训等服务。镇一级重点推进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2024-2026年,新增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10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医养康养融合行动
7. 优化社区居家医养服务供给。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试点增加前列腺癌筛查体检项目。优化老年人签约服务项目,增加老年人肺癌和消化道肿瘤筛查服务包与高龄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包,提高老年人肺癌等重大慢性病的早筛、早诊、早治比例,提高高龄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照护水平。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并纳入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保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创新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医疗服务。到2026年,每年老年人健康体检不低于55万人,高龄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15万人左右,建立家庭病床1600张。(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8. 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质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服务。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等方式,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失智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各类护理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工作室,改造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对暂不具备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加快推进与临近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主要接收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到2026年,建成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不少于1家,省级优质护理院不少于8家。(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养老人才队伍扩容提质行动
9. 壮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多渠道扩充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数量,在全市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依托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等开设养老服务管理相关招生专业的职业院校优势,在专业研讨、课题研究、人才培育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支持用人单位与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定向委托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结合养老服务岗位特点,全面拓宽用工渠道,通过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老服务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渠道引进养老护理、社会工作、康复服务、老年营养、心理咨询等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技能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从事养老服务管理和护理的技术人员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到2025年,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8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0.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丰富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提升养老服务人才实操技能和职业素养。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方式,以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为重点,依托养老服务实训基地等阵地,全面推行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社区老年社会工作者等从业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探索对农村养老睦邻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养老服务人才职业生涯全过程。2024-2026年,每年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次,全市养老院院长和养老护理员培训率达100%。到2026年底,支持3所以上的养老机构创建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1. 完善养老人才队伍激励措施。通过岗位津贴、技能竞赛、典型选树等方式,全面增强养老从业人员的荣誉感、获得感。2024年,制定出台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政策,根据从业年限、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为养老护理员发放月度岗位津贴。2026年底前,整合养老护理员和长护险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竞赛,将其纳入全市劳动竞赛体系。完善并落实获奖选手奖励、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进一步畅通养老服务机构中的技能骨干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大力宣传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五)养老产业提速发展行动
12. 培育品牌化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培育以养老事业发展为目标、市场化运作、提供多元化综合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探索国有企业深度参与我市银发经济相关产业。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家政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鼓励零售服务商、社工服务机构拓展助老服务功能,提供生活用品代购、家政预约、跑腿陪医等服务。到2026年,支持培育2-3家家政企业或物业企业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争取新增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3家。发挥奖补政策引导作用,大力培育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并给予资金保障。鼓励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进行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对首次评为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予以奖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3. 加快银发经济产业发展。聚焦增进老年人福祉,满足多样化需求,提升银发产品供给水平,抢占银发经济新赛道。加快银发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推进西太湖国际医疗产业园、常州生命健康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发展,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抗衰老产业、老年医药、医疗器械产业加快发展。提质养老服务集聚区发展,到2026年,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1家。强化研发和创新设计,推进专利培育和商标品牌建设,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创新。支持老年用品领域培育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增强创新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到2026年,争创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2家。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康复辅助器具、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家庭服务机器人、日用辅助用品等养老托育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4. 丰富养老消费服务业态。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探索金融、文旅等老年服务,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养老消费需求。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积极发展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商业医疗保险、意外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拓展老年旅游市场,开发适老旅游线路和产品,充分发掘本地旅游资源,开展推介活动。结合春节、重阳等传统节日以及“敬老月”等活动,拓展老年消费渠道,开展“老年放心消费节”等主题活动,打造让老年人放心消费、便利购物的线上平台和线下商超。(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六)老年人社会参与促进行动
15. 推进老年教育文体服务。贯彻落实《常州市“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市、辖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年教育机构矩阵建设。到2026年,村(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办学点)覆盖率达90%以上。出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的政策措施,引导市场化主体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教育机构,盘活空置房、公园、商场等现有资源,鼓励街道社区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文化活动场所,不断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高老年人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到2026年,全市老年人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达到34%以上。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加强老年教育研究和课程资源开发,注重老年教育人才培养。开展老年教育机构建设评估,对优质老年教育机构实施奖补,加快建成一批省内有地位、国内有影响的老年教育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应用和移动终端、APP应用适老化改造,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加快推进老年教育数字化,线上线下每年为老年人提供精品课程不少于100门,公益培训服务不低于30万人次,形成具有常州特色的“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年教育文化服务新格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6. 促进老年人社会融合。培育和践行积极老龄观,推动老年人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激发老龄社会活力。构建老年人服务主动响应机制,2024年出台社区银发顾问服务标准,推广培育社区银发顾问团队。2025-2026年每年培育500名熟悉养老服务政策和周边养老服务设施情况的社区银发顾问,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指导、个性化养老方案设计、链接养老服务资源、居家养老技术支持、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等服务。鼓励低龄老年人积极参与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活动,引导老党员老干部老科技工作者等群体发挥作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和思想引导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七)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
17.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属地、行业、机构、社会等力量,推动形成养老服务领域安全共治效应。充分发挥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业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和通报。强化属地管理,推动镇(街道)党委、政府认真履行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社区老年助餐点等养老服务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研判安全风险,滚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养老机构落实专(兼)职安管员专项工作补贴。加快研究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2026年底前,全面实现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水平与运营补贴挂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18. 夯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基础。坚持标本兼治,压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巡查、培训演练和隐患整改,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技术等支持,推进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小微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深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养老机构在入住失能老人的楼层按要求建设消防避难间,增强火灾自救能力。2024年,纵深推进打通养老机构“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专项行动,为全市养老机构中的中重度失能对象配备简易防烟防毒面具,全市设有消控室的养老机构全部接入市消防联网监测系统。用技术为安全管理赋能增效,推动养老机构安装新型消防技防设施、燃气泄漏自动切断装置等新设备新系统。2026年底前,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实现物联网“云技术”辅助值班。(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作用,定期研究解决推进“常有颐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常有颐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见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常有颐养”行动的投入力度,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和完善鼓励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形成财政资金、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完善对养老服务阶梯电价、水价、气价政策,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落实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三)加强监管指导
市、各辖市(区)均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成立市级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打造市级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实现各类数据全市各部门互联共享。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综合监管和发展评价机制,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发挥行业协会在居家社区养老信息咨询、养老收费信息监测发布、行业自律、日常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组织风险监测排查机制,防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结合本地养老机构发展现状和养老服务收费实际,合理确定普惠养老服务签约价格指导区间。加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强化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
附件: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颐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任务清单